太古娱乐注册

太古娱乐

当前位置:太古娱乐 > 太古娱乐注册 >

江苏一男子毒杀422只二级保护动物,造成生态损失超64万,被判6年并处罚金2万元

时间:2024-12-14 22:31:33   访问量:166

10月17日,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,近日,有一名男子因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
案情简介

2023年9月至同年10月间,被告人夏某以出售野生鸟供他人食用为目的,在江苏省沭阳县七雄街道沂河淌的麦地里,以含有剧毒农药克百威成分的虫子作为毒饵,通过电唱机播放鸟鸣声引诱野生鸟觅食的方法毒死野生鸟。2023年10月12日,被告人夏某通过上述方法毒死野生鸟共计616只。经权威鉴定机构对上述野生鸟进行鉴定,422只为云雀,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价值1500元/只,价值计为633000元;4只为白鹡鸰,1只为西黄鹡鸰,23只为树鹨,3只为黄头鹡鸰,白鹡鸰、西黄鹡鸰、树鹨、黄头鹡鸰为“三有”动物,价值300元/只;163只被脱毛或者无法通过外观形态确定种属。

法院审理

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被告人夏某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且属情节严重。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20000元。对其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承担生态损害造成的损失642300元。

法官说法

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,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,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狩猎或者破坏。本案中,被告人侵犯了国家对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,应予以惩罚。在此,郑重提醒广大群众,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,要牢牢树立生态底线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,非法猎捕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,切不可以身试法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: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
第六条: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,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,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,应当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【来源: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】

声明: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。邮箱地址:jpbl@jp.jiupainews.com

  • 上一篇:高智商狗狗才有的8种行为,赶紧瞅瞅你家狗子有几种?
  • 下一篇:广西石山地区首次拍摄到中华穿山甲野外活动影像
  • 友情链接
    返回顶部